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夜色渐深,明月高悬。李焕仙一脚踏出绮丽春风的大门,感受着夜间凉爽的风,深呼了一口气。

总算从楼雁凝处逃了出来。李焕仙走,不是因为他不喜欢楼雁凝那类女人。只是今日来此青楼,李焕仙就没打算在这里发生点什么。

毕竟,这具肉身还是童身,他可不希望他的第一次,是在这种地方丢掉。虽然前世的第一次还不如这青楼妓院……

今日来这绮丽春风,其实只为两件事,第一件事就是四个字——收买人心。李焕仙大概率要在秦国待上一段时日,可如今缺钱少粮,可用之人只有燕儿与许敬忠等七名护卫。

久病身榻失知己,人穷志短无贤妻。穷困之人,连亲友妻儿都靠不住,又何况丫鬟仆人?虽然自己一点也不担心燕儿等人的忠诚,但李焕仙毕竟两世为人,前世作为顶尖杀手,早已看透世人薄情。

对待人性,他坚信人性本恶,人本无心。

但如今来到这方世界,他有必要彰显厚德,收买人心,奖励一番身边之人。至于明日使团离去,自己如何生财存活,只待明日再说吧。今天先把身旁之人的身心留住,才是最为重要之事。

眼见目的达到,结果由于自己贪杯,差点与花魁楼雁凝搞出事端来,李焕仙不由得心中暗自检讨,日后饮酒,应秉承前世习气,万不可贪杯。虽然,今生世界的酒……确实美味!

离开绮丽春风后,李焕仙便打算回驿站,估计许敬忠等人,还在楼中与风尘女子鏖战,但愿这些五大三粗的武人,能怜香惜玉一些,别把那些姑娘搞坏掉。

结果刚出了妓院大门,迎面就看见秦若水一身素衣,脚边放着药箱,坐在妓院不远处的馄饨摊,一边吃着馄饨,一边看向李焕仙,眼神似笑非笑,颇为玩味。

看着脚步略有虚浮的李焕仙走到自己身旁,秦若水开口讥讽道:“李公子今日很是威风。先是在我医馆语出惊人,后又在这青楼出尽风头。”

李焕仙知道,自己今日所言所行,早已传遍整个咸阳城。不过这样也好,起码世人会知道,李焕仙是个贪恋女色的纨绔子弟,而非好龙阳之人。

“秦姑娘,你也别挖苦我。我这人贪名好色,早就与你解释过了,只是你不信而已。不过,料想如今,你应该相信我喜欢女人了吧?”

没错,做了这么多事,说了那么多话,李焕仙的目的除了收买人心外,就是要出名!他要告诉世人,他李焕仙贪名好色,只爱女子,不喜男风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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