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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我叫应初,他是我的……

认识他七年了,哪怕此刻我站在酒店门外,马上要敲响他的房门,我仍然不知该如何称呼他。

同学?朋友?

还是……

恍惚想起七年前的某一天。

那也是个灰扑扑的天儿,预谋着闷一场暴雨。他班下节课是体育,他正倚在器材室门口,等待体育委员拿来钥匙,好抢先挑选一个手感极佳的篮球。

我躲在楼梯拐角处,不敢与他擦肩而过,恐怕会露出马脚。晚秋的风声簌簌,正是秋凉时节,我却耳根发烫,背靠墙角像个做贼心虚的小偷。

上课的预备铃打响,我实在无处可逃,只得整理心绪,硬着头皮朝他的方向走去。谁知刚迈出一步,迎面撞进了他的怀里。

第一次离他咫尺之近,原来他身上的洗衣液是这种味道,馨香清朗。我脑袋晕了一下,不敢抬头看他,恍惚后退时却又一脚踩空。

他伸手扶住了我。

我差点热泪盈眶,匆匆道谢后狼狈逃离。

放学后,我怔怔坐了良久,直至教学楼里人去楼空,一片空寂。

我反复回味与他的初次接触。我控制不住地脸颊发烫,心跳如鼓。我走到楼梯拐角,嘴中自言自语地复述我与他的动作。

“我是先躲在这儿……然后他手里拍着篮球,被教导主任骂了一句……然后我往前走,然后撞进了他的怀抱……”

我甚至把它写成了一篇记叙文,在后来思念他的每时每刻,反复誊抄,直到手抖得握不住笔。

我成了一个躲在阴暗角落里暗中窥视他的胆小鬼。我捡起他扔掉的糖纸包装,夹在书页里;我捡起他掉落的学生名牌,上面有他大气飘逸的手写字,还有精神抖擞的一寸照片。我把它们珍藏在我难与人说的少女心事里,珍藏在我日日夜夜辗转反侧的梦里。

他是明媚高远的太阳,我自知难与其匹配。在我追逐他的过程中,我也变成了一颗散发微弱光芒的星星。我以他为标杆,成绩进步飞速,很快将我们之间的距离缩小到只有十几名。我抢着帮班主任送报考意向表,在办公室里,我看到他的志向。

那于我而言,何尝不是攀高山、揽日月的艰难?但我为了他,还是做到了。尽管我考上的是那所大学里最微不足道的专业,但能够再多几年与他一起的时光,神知道我有多欢喜。

我在偌大的校园里寻找他的身影,关注他的动向,费尽困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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